不强求哈。。。。。。申请夫妻团聚是否要申请方在加拿大有工作呢
我老公枫叶卡到期了,直接选择放弃身份,就是为了以后如果想来直接申请团聚就可以了根本无需解释,他们也不会问你原因,从来没有法律规定曾经放弃过的就不能重新申请。额外的支持文件,就是要付一份放弃永居身份的申明。因为你枫叶卡失效不意味着永居身份失效。如果没这份放弃申明,他们收到你的申请会发现你永居身份还有效,会让你去大使馆申请TD,自然TD是不会给的,你再把TD失败的消息反馈他们,他们再让你签放弃文件,当中就绕弯路,多花时间和金钱了。不如直接放弃,他们就直接进入审核环节。 一句话,只要婚姻真实,没人会组拦夫妻团聚。祝顺利。
我帮她办理的,又不难,资料按要求提供就可以了,我主要开始几年,每年回国待差不多半年,所以移民局额外要我提供了,信用卡记录,水电费账单啥的,来来去去又拖长了几个月,否则一年内应该完事。还有一点,以前曾是永居的,申请的时候,一定得付一份签名同意放弃身份的申明。否则又要你去办TD,又要浪费钱和时间。
先放弃永久居民身份,再申请成为永久居民。部分华人的思维,洋人很难理解。。。。。。“申请的时候,一定得付一份签名同意放弃身份的申明”
请问这个是放弃什么身份的声明
贴子都有用的话,还要法律干啥?。。。。。。以前有帖子说不可以的